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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局为已婚女子开单身证明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7年06月12日11:07 江南都市报

  事发南昌县 半个月前被女子丈夫发现

  本报讯记者涂永辉、实习生彭瑜报道:截至昨日,南昌县的裘先生与妻子结婚已有430天,但他的妻子却藏着一张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》,是南昌县民政局于今年1月23日开具的。

  据裘先生反映,去年4月7日,他与妻子在南昌县民政局登记结婚,该局为他们颁发了《结婚证》。半个月前,在抚州做生意的他回到家,无意中在抽屉里发现一张由南昌县民政局于今年1月23日开给妻子的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》,内容为:“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,经过查阅,我婚姻登记机关从2004年6月1日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的婚姻登记记录,此证明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目前无婚姻登记记录”。

  “老婆未婚,那我和谁过了430天?”裘先生质疑南昌县民政局的做法。他说,虽然他和妻子感情不和,但没有

离婚,南昌县民政局为何违背事实开出这张证明?

  记者为此与裘先生的妻子联系,但一直无人接听。

  昨日下午4时30分许,记者来到南昌县民政局。该局陈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说,证明确从该局开出,这是一名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。这名工作人员目前正在出差。事发后他们曾联系当事人询问她开证明的用意,无奈一直没有联系上。下一步,局里打算找裘先生妻子的娘家人了解情况。

  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,民政局的这名工作人员的行为属玩忽职守,如因这张证明造成裘先生的损失,裘先生可将民政局告上法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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